作者:小编 日期:2025-03-07 09:55:37 点击数:536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卫生健康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总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和卫生健康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法治医院建设实现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覆盖,被评为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和卫生健康12345热线年省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中,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被评为优秀项目。组织完成《河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两年完成8部地方法规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居全国第一,在国家卫生健康立法重点问题研讨会上介绍经验。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法规处和1名同志分别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省司法厅通报表扬,我省做法被国家卫生健康委专刊推广。地方标准立项数量居全省现代服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类第一,京津冀协同标准立项数量全省第一,全国卫生健康标准会议在我省召开并推介河北经验。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量排查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101件,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不平等对待企业等问题。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被省竞审办通报表扬。梳理政务服务事项79项、保留证明事项19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项。向37家单位委托下放11项次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率先完成下放事项认领等工作。将3项资质证书纳入京津冀资质资格互认清单、30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京津冀“跨省通办”清单。积极开展服务窗口质量提升行动,规范办结行政许可事项1015件。我委被评为“省直政务服务红旗单位”。
(三)法治引领改革作用不断凸显。保定市入选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石家庄等3市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各项改革举措正在落地生效。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入推进,三级医院驻点帮扶、巡回医疗服务不断深化。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我省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推介石家庄市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相关做法。推动实现京津冀914家医疗机构60项检验结果互认、503家医疗机构30项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成立京津冀医养结合联盟,8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累计引进新技术、新项目667项,填补国家空白7项、省内空白96项,一系列惠民创新举措跑出了服务“加速度”。
(一)筑牢思想根基,深学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开展专题辅导3次,党组会议“政治领学一刻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宪法和法律法规等20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等作为通用教材,邀请法律专家专题辅导2次、举办干部专题培训班2期,以实际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贯彻实施党内法规。扎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专题学习2次,举办读书班23期。严格执行Kaiyun平台官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从严把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关口。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制发卫生健康系统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领导干部重点学法清单、普法计划安排表,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创新宣传方式,在全系统开展“宪法宣传周”、2024年度“法治三个十”评选等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第16次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坚持以案释法,评选优秀执法案例23件。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动态调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10个方面40项具体工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法治思维融入全省卫生健康事业谋篇布局和实施全过程、各环节。二是强化考核督促。将法治建设纳入2024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内容,与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党组会议18次研究部署法治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人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2次。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以考核督落实、以评价促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和委机关处室、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述法制度。三是不断强化立法引领。3年完成2部地方法规立法,清理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81件,提出立改废意见6件,确保行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按法定程序起草审核省政府和委规范性文件各5件,全部按时备案审查。四是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贯彻执行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暂行办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事后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必备条件和必经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智库”作用,全年提供法律支持和咨询服务500余次,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次,有力推动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拓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落实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现有307项行政执法事项。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执法。持续推进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全省随机抽取检查对象25060家,完成监督检查24588家,完成率98.11%,完结率100%,立案3783件,罚没总额246.71万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高额异常住院费用病例核查、“黑救护车”、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不规范使用问题和医疗机构重复检查专项整治,开展京津冀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互查。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分专业举办全省法治能力、医疗、传染、放射、职业等培训班12期,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能力,被全省依法治省工作简报刊发推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省本级执法人员全部通过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四)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700余条,依申请公开65条。二是主动接受监督。高效配合完成5项外部审计,严抓问题整改落实,对4市4单位和8位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内部审计。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235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并公开,代表委员走访率和答复满意率均为100%。及时回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各类平台公众投诉、咨询4000余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动态调整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518项,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规范罚款专项行动。推动市县设置执法监督机构189个,配备人员540名,实现机构和人员全覆盖。组织全系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挂账督办、盯办整改。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完善预案体系。印发《河北省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河北省鼠疫监测工作方案》等预案方案。制修订全省防汛抗震卫生应急预案和应急医疗、卫生防疫等相关工作指南,指导各市结合实际调整完善应急预案指南。二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建32个专业861人的省级突发事件医疗应急专家库,调整充实12支省级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全省共组建318支近4000人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实现市县卫生应急队伍全覆盖。完成国家市县级基层传染病应急小分队组建,整合市县两级疾控和监督机构应急队伍。三是强化培训演练。组织开展全省医疗应急管理政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传染病应急处置等专题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开展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血液保障等应急演练,以及2024年京津冀卫生应急综合演练和全省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综合演练,全方位锻炼应急队伍打大仗、打硬仗的实战能力。四是高效完成处突任务。完成多起突发事件伤员医疗救治,指导处置诺如病毒感染等多起阳性病例调查处置,均未造成后续社区传播。
(六)坚持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是畅通反映渠道,做好群众来访工作。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和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等,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一千余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坚持法治思维,有效化解医疗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明确“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要点,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矛盾纠纷分类化解。落实《河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全省医调委、调解工作室分别达到138家和65个,调解成功率达85%左右。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4件。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办好12345便民热线。在省直单位首创热线接听专席和“群众+热线+卫生健康单位”三方通话模式,极大提升了群众诉求办理效率,实现工单数量和办理结果的“一降四升”,办理做法被省直工委评为“全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当先锋”优秀创新案例。
下一步,我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一是以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确保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目标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二是严格落实《河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使用范围,动态维护管理“五级四同”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四是深入开展两年疾控行动,分级分类持续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等专业培训,加强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干预,防范化解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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